不偏左右跟隨主

張雅婷

初識喜樂的教會

2014年8月,我和先生小孩第一次踏入美國這片土地,為著未來的前景,陪伴先生來美國求學。來美國後,生活單純,我從一個汲汲營營的職業婦女、法律研究生,搖身一變成為家管。初來乍到,無論天氣、文化、生活方式都不同於以往,使我多有不適、倍感艱辛。

感謝神的保守,讓我們有幸認識許多喜樂的華人家庭,也因為他們,讓我們愈來愈適應美國的生活;這一切都開始於一次感恩節,我和先生應邀去參加了一個溫馨歡樂的感恩節慶,在其中亦深受感動,並在心中種下一顆想要認識神的種子。

因信稱義的平安

我和先生都成長於台灣的傳統信仰家庭中;對於神,我們相當地陌生。先生是個實事求是的人,並不容易被說服,但他卻為了我,想要去認識神,並決定親近祂。之後我們開始參加教會以及團契聚會,查看聖經,想要了解什麼是基督教。記得剛參加團契時,剛好討論路加福音第8章40節至56節,其中48節講到“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另外,50節耶穌對睚魯說:“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兒就必得救。”然後討論基督徒為病人禱告,有些人得醫治,有些人卻沒有,為什麼?這部分的討論引起我們的注意。先生希望帶著我去認識基督教,是因為他知道我內心深處的脆弱;相識相戀一路走來,先生是我最大的精神支柱及依靠,他深知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我會徹底崩潰。我們以前從來不討論生死問題,因為我無法面對。所以當我知道,神所做的安排,都有祂的原因及美意,以及對於永生是有盼望的時候,這令我感動且淚流不止。死亡並不是結束,只要我們信,就能稱義,進入那永生裡面,我就不會再感到害怕及無助。

認識真神是最大的收穫

感謝神的帶領,讓我們認識了能引導我們讀經的弟兄姐妹,一位是清大的曾繁根教授,亦是攜家帶眷,赴美為期一年的訪問學者;另外則是早期移民來美的William和Kelly。因著他們熱情的帶領,每當我們對神,或對神的話語(聖經)有疑問時,他們總是樂意為我們解釋,而他們的解說也總能解答我和先生心中的疑惑。

感謝神從未離棄,讓我和先生能在異國他鄉得以認識祂。我們倆甚至不約而同地認為,來美國這一趟最大的收獲並非獲得學位,而是認識神,並且親近祂,因為在這樣單純的生活之下,我們得以用最純真的心去認識神的美好,並讓我們去領悟神的話語,我們才不致於被混亂所圍住、在世界迷失。

從小到大,一路走來,我知道並不是只要努力就能得到一切。從過去的經驗,每一次的逢凶化吉,每一次的考驗歷練,都是神為著每個人做的最好的安排,即便我早早就知道有神,但台灣假的“神明”實在是太多了,讓我們很難辨明哪一位才是真神,直到認識神,我才確信世界上只有一位真正的神。

記得第一次聽詩歌“願祢降臨”時淚流不止:“我尋求祢,從心深處呼喊,我活著為要日夜不停尋求祢”。這樣單純地呼喊主,竟讓我淚流不止,那種因內心深處的渴望得到的滿足無法形容。也因著對神的渴望,我和先生更是每週參與團契及教會聚會,並決定一起參加受洗班!

信仰的認識

一開始對於“罪”這件事,我還是不太能了解——究竟什麼叫做罪?後來在羅馬書第1章29-30節,以及加拉太書第5章19-21節,我看到各種充滿不義的行為,也意識到聖經所說的罪跟我們所認知的罪是不大相同的;羅馬書第3章9-12節這樣說:“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這真的令人很震憾,因為我意識到自己的一些不太好的念頭或行為竟然是“犯罪”時,除了感到羞愧,也讓人很難接受。

此外,我也不了解為什麼耶穌一定要為人受死,如果耶穌繼續活著不是更好嗎?羅馬書第5章7-9節讀到:“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當下我如同醍醐灌頂一般,想著自己曾犯下的罪,竟蒙神這麼大的愛,只要信,就能白白的稱義!記得那天晚上我忍不住一直掉淚,懺悔自己是個罪人。

信主後的變化

信主之後,首先的變化,是我對生活現狀的態度。在台灣,我是職業女性,在科技公司的法務單位上班。為了美好的未來,更在工作8年後去念了法研所。原本規劃是回職場繼續打拼,但為了先生的未來,毅然決然就一同赴美;但來了之後,生活變成餐餐煮飯,打理家庭,照顧先生和小孩,這從來就不是我從小到大的志願,所以內心常覺得失落、茫然以及不滿足。生活的侷限讓我常發出怨言,而先生因為課業繁忙無暇照顧、安慰我的心理,我逐漸萌生先帶著小孩回台灣的念頭。但神的安排永遠大過人的安排,正如以賽亞書55章9節所說:“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信主之後,我知道主會為我們做出最好的安排,我只要緊緊跟隨,不偏左也不偏右,祂必能成就。逐漸的,我的心安定了;我知道我不必汲汲營營地去追求這世界上所謂的成功,只要專心一意信靠我的神即可。神不要我們憂慮喫甚麼、喝甚麼、穿甚麼,我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祂就都會加給我們(馬太6:26-34)。這讓我大大的鬆了一口氣,因為我知道只要信靠神,我不必去憂慮明天的生活!

其次影響的,是我對冒犯之人的態度。看到創世紀50章20節,約瑟被哥哥們丟入井裡、賣為奴隸,之後又被波提乏的妻子陷害入獄,酒政也沒幫助他出來。在這麼多的陷害之下,他卻一心向神,以致說出“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看著約瑟的故事,我不禁想到過去許多人對於我的冒犯,實際上不也成就了現在的我嗎?但心裡卻還是時常被那些痛苦的回憶糾纏,而忘記現在的美好幸福!所以當我意識到,神讓我遇到了這些苦難,祂的意思原本是好的,是要成就我的,心中那些不愉快的回憶便都頓時消失了。我漸漸正視自己的罪——對於冒犯我之人,以前總是想著都過去了、不要計較了,但心中卻並沒有真正把那個憎惡放下,以致於面對相同的人,有著一丁點的衝突時,前塵往事便一鼓腦的湧上心頭,這令我非常厭惡。認識主之後,逐漸感受到主對我們的慈愛,漸漸讓我放下了過去的不愉快,內心也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真正的平靜。

最大的改變,是我和女兒的關係。歌羅西書3章21節說:“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這一節經文讓我感到非常的震憾。在我所生長的台灣傳統家庭,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就是要打罵;即便長大成人了,我還是常常感受不到父母的愛,所以當我做了父母之後,雖常常提醒自己絕不可像自己父母那般的對待孩子,但那種從小的經歷還是會不知不覺地影響我教育孩子的方式。以前的我認為,父母的責任就是賺錢養家,以及教導孩子生活自理的能力,並不懂什麼是父母的榜樣,也不知道花時間陪伴孩子,所以才5、6歲的女兒,有時跟我的關係就很緊張。我搞不懂為什麼她老是不聽話,也常擔心以後女兒會跟我疏遠。認識神之後,我看見了自己內心的軟弱,因為那種長久以來對愛的渴望,像是內心深處一個填不滿的洞。自從信靠主,並看了聖經的教訓,我意識到必須要馬上改變,不能只是餵飽孩子的肉身,更要滿足孩子靈裡的愛。感謝主,讓我的孩子還小的時候就揀選了我和先生,讓我們可以用聖經的教訓去牧養孩子,也知道怎麼用愛和孩子相處,不致於造成第三代的傷害;更讓我了解到,父母是被神賦予的職分、是神的代理人,要牧養神所賜的孩子。管教孩子不能出於我們的好惡,而是要根據神的原則(以弗所書6:4):“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而我內心長久以來的空洞,也因信主得到填滿!

是的,我的神,祂早知道我內心的軟弱及不安。即便我知道神早已為我們預備好道路(約翰福音14:1-4),即便祂說不要為明天憂慮(馬太福音6:34),但人心軟弱,總是思慮未來應當如何,不知倚靠神,只想倚靠自己——偏偏人是軟弱無法倚靠的,所以煩惱憂慮隨之而來。感謝神的保守,讓我的軟弱及膽怯被祂的大能醫治。當我內心有不安煩惱時,只要跟神吐露,仰望祂,神必指引我應當走的路(箴言3:5-6)。感謝神的揀選,讓我得以認識祂,祂的話語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作者來自台灣,2014年8月與先生林志龍及女兒赴美留學,曾在和散那團契聚會,2015年3月於本會受浸歸主。現全家已遷回台灣。

責任編輯: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