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17:16-31

章開第
從雅典的祭壇談起
保羅在雅典等候同工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裡著急。”(徒 17:16)這一幕,不只是保羅在雅典所看見的景象,也映照出歷世歷代人心深處共同的光景:人總在尋找神,卻常常找錯對象;人有宗教的熱情,卻未必真正認識那位真神。
雅典在當時是思想、文化、藝術與哲學的重要中心。那裡有哲學家、作家、詩人,也有各樣宗教與偶像。從人的角度來看,這似乎是一個高度文明的城市;但從屬靈的眼光來看,卻是一座“充滿偶像”的城市。人可以在知識上很豐富,卻在信仰上仍然迷失;可以對許多新奇的事物充滿興趣,卻對真理沒有真正的委身。
《使徒行傳》說:“雅典人和住在那裡的客人都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說說聽聽。”(徒 17:21)這正指出一種很普遍的人生狀態:人追逐新鮮、追逐知識、追逐觀點,卻未必真正追問生命最根本的問題。
- 人生真正要問的問題
從神學的角度來看,人其實一直繞著幾個最根本的問題打轉:到底有沒有神?誰是神?祂是一位怎樣的神?祂與我有甚麼關係?
這幾個問題是一環扣一環的。若沒有神,後面的問題便失去意義;若有神,誰是神就成了關鍵;若真有一位神,而祂與我毫無關係,那麼人生仍然沒有真正的答案。因此,人最終要回答的不只是“世界如何運作”,而是“我為甚麼在這裡”、“我是誰”、“我從哪裡來,又要往哪裡去”。
科學常常回答的是“怎樣做”的問題,哲學更多處理的是“為甚麼”的問題;但若人最後仍不認識造他的主,那麼即使知識再多,仍無法真正回答生命的目的、意義與價值。
- 雅典人的世界觀與現代人的光景
保羅在雅典所面對的,不只是古代的哲學傳統,也正是現代人熟悉的幾種思維方式。
有些人像斯多亞學派一樣,重視理性、自然律與道德操練,強調克制與忍耐;有些人像以彼古羅學派一樣,重視經驗、感受與現世的快樂,認為人生應當盡量避苦求樂。也有些人落在不可知論之中,對神既不否定,也不真正追求,只保持距離,抱著“有也無妨,沒有也無妨”的態度。
雅典人的祭壇上刻著“未識之神”,正說明了這種光景。他們什麼都拜,卻仍然害怕漏掉一位更大的神;他們看似敬虔,實則並不認識神。這不正像今天許多人一樣嗎?有人崇拜國家、權力、金錢、知識、科技、成功,甚至把科學當成宗教,把信仰當成迷信。人可以口中說自己無神,實際上卻仍然活在各樣偶像的轄制之下。
保羅所宣告的真神
面對“未識之神”的祭壇,保羅沒有停留在批評,也沒有迎合眾人的好奇心;他乃是直接宣告真神是誰。
他說:“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徒 17:23)
- 真神是創造者
保羅首先宣告,真神不是人手所造的偶像,而是宇宙萬有的創造者:“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徒 17:24)
聖經一開始就宣告:“起初,神創造天地。”(創 1:1)宇宙不是憑空而來,也不是沒有原因地自行存在。受造之物本身就見證有一位造物主。正如詩篇所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 19:1)保羅在《羅馬書》中也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 1:20)
因此,受造界的存在,本身就是對造物主的見證。
- 真神是維繫者與供應者
這位神不但創造世界,也持續托住世界:“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 17:25)
祂不是創造之後就任由世界自生自滅的神;祂乃是持續供應、持續維繫的神。日光、空氣、水、生命、親情,這些看似平常的恩典,其實都不是理所當然,而是出於神的賜予。正如經上所說:“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 11:36)
- 真神是主宰者
保羅接著說:“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 17:26)
這表示神不只是創造歷史的起點,祂也是掌管歷史進程的主。人的出生、年限、所處的時代、居住的地方,都不在神的主權之外。再進一步,保羅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 17:28)
人常以為自己掌握人生,其實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倚靠神。沒有一個人的生命是偶然的,也沒有一段歷史是脫離神主權的。
- 真神是可認識、可親近的神
神不是遙不可及、與人無關的神。保羅說,神如此安排人的歷史與處境,“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徒 17:27)
這是非常寶貴的真理。神不是一位高高在上、漠不關心的神;祂願意人尋求祂,也願意向人顯明自己。人內心對永恆的渴望、對敬拜的傾向、對公義的追求、對生命意義的叩問,都顯示人不是為了虛空而活,而是被造來尋求神、認識神。
- 真神也是審判者
保羅在亞略巴古的信息,並沒有停在“有神”的層次,也沒有停在“神可被尋求”的層次。他更進一步指出,這位神也是審判者。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 17:30-31)
這裡告訴我們,神不是一位對善惡毫無分別的神,也不是一位對人永遠模糊寬容、毫無要求的神。祂是公義的神,因此祂必審判罪惡。人的問題若不被解決,審判就必然來到。
人真正的問題⸺罪
然而,人的問題不只是知識不足,更是罪的問題。人不只是“未識”,也是“蒙昧”;不只是有限,也是悖逆。人常常把受造之物當作神,把假的當真的,把有限的當永恆的。
所以保羅說:“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徒 17:29)
偶像崇拜的本質,就是用人的想像來取代神的真實,用人可以掌控的東西來代替那位真正掌權的主。人之所以喜歡偶像,往往是因為偶像看得見、摸得著,也容易被人操控;但真神卻要求人悔改、順服、敬拜,這正是罪人最不願意面對的。
聖經指出,罪不只是做了不該做的事,也包括沒有做應當做的事;不只是行為上的錯誤,也是心思、言語、動機上的偏離。罪的本質,就是達不到神的標準。罪帶來的結果,就是死亡與審判。正如經上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 6:23)又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 9:27)
神的救恩
感謝神,祂不只是創造者、維繫者、主宰者與審判者,祂也是拯救者。保羅說,神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施行審判,並且已經叫他從死裡復活,作為可信的憑據(徒 17:31)。這位“所設立的人”就是耶穌基督。
神不是只透過自然向人顯明自己,也藉著祂的兒子向人作最清楚、最完全的啟示。“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 1:18)耶穌也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 14:9)
耶穌不但是神所差來的救主,也是神與人中間唯一的中保。“神與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 2:5)祂為罪人死,也為罪人復活。正如《羅馬書》所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 5:8)
耶穌的復活,不只是神蹟,也是神對祂身分的印證。祂從死裡復活,顯明祂勝過罪與死亡,也顯明祂確實是神所立的救主與審判主。
人的回應⸺悔改與相信
既然真神已經向人顯明,人的責任就不再是旁觀、討論、欣賞或好奇,而是悔改與相信。
聖經說:“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 17:30)悔改不是一時的情緒波動,而是對罪有正確的認識,承認自己的錯誤,轉離原本以自我為中心的道路,轉向神。相信也不只是頭腦上同意某些宗教觀念,而是把自己交託給耶穌基督,信靠祂是救主,也是生命的主。
耶穌親自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 14:6)這句話提醒我們,真理不是眾說紛紜之中的一個選項,救恩也不是人可以任意拼湊出來的道路。人若要真正認識神,只有藉著耶穌基督。

結語:從“未識”到“可識”
雅典人有一座壇,寫著“未識之神”;但保羅的信息,正是要把“未識”帶到“可識”,把模糊帶到清楚,把宗教帶到真理,把敬拜帶到關係。
今天,人仍然可能活在“未識之神”的狀態裡。也許人有宗教背景,有哲學興趣,有科學知識,也有道德觀念;但若還沒有真正認識這位創造我們、維繫我們、掌管我們、啟示自己給我們,並且藉著耶穌基督拯救我們的神,那麼人仍然活在蒙昧之中。
但福音的好消息是:這位神並不遠離我們。祂已經主動向人顯明自己,也在基督裡為人開了得救的路。人不必永遠停留在“未識”的地步,而可以因著悔改與相信,真正認識祂,與祂建立生命的關係。
總結這篇信息的核心,可以歸納為四點:
一、有神的事實。
二、人有罪的事實。
三、耶穌基督就是神所設立的救主與審判主。
四、人必須以悔改與相信來回應神。
願我們都不再停留在“未識之神”的祭壇前,而是真正來到這位又真又活的神面前,認識祂、信靠祂、跟隨祂。

作者爲本教會退休牧師。本文匯編於2025年春季佈道會的講道內容。
責任編輯: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