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主的死

Guangsen

主耶穌為我而死

在教會裡,當人說到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常見的有兩種敘述:一種是一句話簡單帶過:耶穌為一切信祂的而死,我們要相信耶穌。那,古往今來,無數的人都死了,耶穌的死難道就那麼與眾不同?於是另一種敘述就會接著強調耶穌死的方式:被鞭打,被戴荊棘冠冕,自己背著十字架,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極其痛苦的死法。但是,歷史上被釘十字架的絕不止耶穌一人啊!而且還有很多也很慘烈的死法啊,人被酷刑折磨的事情還少嗎?於是,就會有人加上:耶穌是無罪被釘十字架的啊!那,歷史上也有蒙冤的、頂罪的、被陷害的、被嫉妒的,然後被人施以駭人聽聞的酷刑的吧……為什麼主耶穌的死,如此特別!

這些問題聽起來像是在抬槓,其實不然。如果我們不事先深思聖經,就會把這些極其重要的問題當作是槓精在胡攪蠻纏,進而失去耐心,就開始逃避問題、顧左右言其它,脾氣不好的甚至會被激動,開啟對提問者的責備模式。那麼,我們來認真面對這個問題:既然人人都有一死,那為什麼主耶穌的死,如此特別?

主耶穌驚恐的禱告

最後的晚餐結束的那個晚上,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馬太福音記載到,主的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8-39)。”路加福音也記載,主耶穌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22:42-44)。馬可福音也說,主耶穌驚恐起來,極其難過,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14:33-36)。”

四本福音書,這三本都如此記載著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一點也沒有掩飾主耶穌在面對即將到來的審判時的驚恐,憂傷,難過,以至於求父把這杯撤去,軟弱到需要天使來加添力量。有不少傳道人解釋說,主耶穌表現出來的軟弱,正說明了祂是神的同時,也顯明了耶穌完全的人性,因為人在面對死亡的時候,當然會恐懼。但是,不知他們有沒有想到,即使是人,那些後來跟隨主的使徒們,那些無數的早期教會的殉道者,有很多都是唱著讚美詩,滿心喜樂地走向十字架,火刑柱,鬥獸場的。他們沒有完全的人性嗎?當然有,他們可都是純粹的人啊!那麼既然都是人,難道他們捨棄一切,用生命仰望的主,救恩的元帥,創造天地萬物的神,面對同樣的逼迫,表現得還不如自己嗎?

當然不是!

因為主耶穌面對的並不是與殉道者同樣的逼迫,而是亙古以來,驚天動地的一件大事。這件事,超越人類所有的認知,一切語言都無法形容,說驚天動地,也不足以描述這件事震撼程度的萬分之一。這件事,跟人的罪有關,跟神的公義有關,也跟神的慈愛有關。

死的三個意思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人常對某些罪一笑了之,人無完人嘛!但是,根據聖經,犯罪是極其可怕的事情,因為神不會對罪一笑了之,罪的結局就是死。如果把死簡單理解為斷氣了,沒心跳了,涼了,那麼就會像剛才那樣膚淺地理解主的死,也會隨便對待罪。

死在聖經中至少有三個意思:靈死,身死,永死。
靈死是人的靈與神隔絕的死。
身死是人身體的死。
永死是人復活以後,身體和靈魂一起被扔進火湖,受苦到永遠的死,聖經稱之為:第二次的死(啟20:14)。

人對靈死沒什麼感覺,因為人看不到靈,並且生來就是與神隔絕的,不僅享受罪中之樂不尋求神,而且躲避神,甚至抵擋神,與神為敵(詩2:1-12;14:1-4)。但是人對身死就不一樣了,那感覺,是怕得要死,因為實在看到了身體會死。你若說你不怕,那麼我說,的確有兩種人不怕:一是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再者就是無知無畏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知道自己以後的去處所以不怕,無知無畏的人不知道自己以後的去處所以也不怕。至於在硫磺火湖裡受苦到永永遠遠的永死,經上的描述是:那裡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人在黑暗裡哀哭切齒(可9:48;太25:30)。永死最可怕的地方並不單是硫磺火湖,而是永永遠遠。

絕望的永遠

默想一下永遠的意思:如果一毫米代表一百年,覺得這輩子很長嗎?基本上就在這一毫米裡了。那麼,現在在北京和波士頓之間畫一條線,這條一萬公里的線代表多少年?如果在火湖裡,一百年一毫米地,極其緩慢地忍受完這條線的年數,就算付清罪債,人會有什麼想法?即使在火湖裡的千秋萬代,只要有個具體數字,那就算是有希望吧!現在我們開一點想像力,一毫米一萬億年,那麼這條線代表多少年?是不是還算有希望呢?如果一毫米代表一萬億的一萬億次方的一萬億次方,從地球到最遠的星系間的距離又是多少年呢?能算出來、寫出來,具體想像出來嗎?這些萬億次方在這裡只說了兩次,但是你知道的,還可以再加很多次吧!比如加個幾百次。如此巨大的數字,在計算機世代都難以窮盡的年數,在永恆面前,連剎那間都算不上。想自以為即使到了火湖也可以通過在那裡受苦來付清自己犯罪工價的,可以放棄計畫這條積攢受苦時日的路了,因為這是徹底絕望的一條路。

在溫度適中的屋子關禁閉幾天,人都要瘋掉了。永永遠遠在火湖裡受苦,毫無出頭之日,永不會有誰會用指頭蘸點水來涼涼那裡的人的舌頭(路16:24),這是何等的絕望!別說火湖了,就是拿一根火柴燒燒手,看看能堅持幾秒。永遠的意思,難以想像,硫磺火湖的意思,同樣如此。這就是犯罪要付的代價。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4:24)。“凡行惡的,都是神所憎恨的”(詩篇5:5)。神公義的烈怒傾倒的時候,大山小山震動融化;大地在神的面前廢去。上帝的盛怒之下,誰能受得了呢?神的忿怒像火噴出,磐石盡都崩裂(鴻1:5-6)。天和地什麼世面沒見過?然而,面對公義的白色大寶座審判,天地都要逃遁(啟20:11)。那時候,“天就挪移,好像書卷被捲起來;山嶺海島都被挪移,離開本位。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裡,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6:15-17)。

背約犯罪的人

神曾使以色列人分成兩組:六個支派在一邊的基利心山宣布祝福,六個支派在另一邊的以巴路山宣布詛咒(申11:29)。你覺得那些宣布的詛咒,是在向誰宣布呢?只是在向舊約時期悖逆的以色列人宣布的嗎?不也是向你我這些天天犯罪,喝罪孽如水的人宣布的嗎?“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以下的詛咒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受詛咒,在田間也必受詛咒。你出也受詛咒,入也受詛咒……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從天臨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內。你栽種葡萄園,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你在耶和華領你到的各國中,要令人驚駭、笑談、譏誚……因為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誡命、律例……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你們先前雖然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卻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所剩的人數就稀少了。先前耶和華怎樣喜悅善待你們,使你們眾多,也要照樣喜悅毀滅你們,使你們滅亡,並且你們從所要進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那些地上的祝福,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是天上的家鄉的預表(來11:8-16)。同樣,這些在以巴路山上宣布的地上的詛咒(申28:15-68),就是那永火審判和與神隔絕的預表。

神的公義與憐憫

公義的神,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18:25)?洪水泛濫之時,祂坐著為王(詩篇29:10)。天父若留獨生愛子在天上,把地上歷世歷代生過的罪人全都扔進地獄,永遠在硫磺火湖受苦,祂仍然不失為聖潔公義的主,因為我們罪有應得。然而,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的主,也是有憐憫有恩典,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赦免罪孽和過犯的主(出34:6-7)。問題是,要赦免我們的罪孽和過犯,就要神的憐憫臨到我們,而神的憐憫斷不能使祂成了以惡為善、不公義的神(賽5:20)。所以,在神施行憐憫慈愛之時,公義也必須同時被滿足。為此,神在永恆中預備了十字架上的救恩來解決這個問題:上帝自己成為人,擔當凡信靠祂的人的罪,承受這些罪所帶來的死的刑罰,滿足神的公義。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就是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完全無罪的主,在替這些背約犯罪的人,掛在木頭上被神咒詛(申21:23)。這樣,信靠耶穌的人就能得到那完全不配得的,那些在基利心山上宣布的祝福(申28:1-14),和神曉諭摩西藉著亞倫和他兒子向以色列人所說的: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民6:24-26)。

十字架上主耶穌付的代價

若非神的啟示,誰能想到,在創造世界以先,公義慈愛的神就已經預備了如此奇妙的救恩(弗1:3-10)。

創世之後,時間開始緩緩流逝,流過了神給亞當夏娃用皮子做的衣服,流過了亞伯的血、與神同行三百年的以諾、在滔天洪水中漂起的挪亞方舟,流過了亞伯拉罕去過的摩利亞山、以撒挖的井、雅各立的柱子,流過了坐在爐灰中悲傷的約伯,流過了摩西在曠野看到的燃燒的荊棘、走過紅海的路、帳幕周圍的雲柱、火柱,流過了立起成壘的約旦河、約書亞在耶利哥的繞城大軍,流過了基甸帶領的三百勇士、轉圈推磨的參孫,流過了路得拾穗的麥田,流過了勸誡以色列人的撒母耳,流過了與歌利亞戰鬥、在曠野不害掃羅、犯罪被拿單責備的大衛,流過了一代代列王的南北國、流過了囚禁耶利米的護衛院、但以理被扔進的獅子坑、尼希米帶領眾人修的城牆……幾千年之後,流過了亞述、巴比倫、波斯、希臘、馬其頓、托勒密、塞琉古、馬加比王朝,終於流到了伯利恆的馬槽、加利利的海邊、耶路撒冷的橄欖山,到了遍地都黑暗的各各他山上。

十字架上,背負無數得救之人罪債的聖子,就如同那製造神所憎惡的偶像的,輕慢父母的,挪移鄰舍地界的,使瞎子走差路的,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暗中殺人的,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天父離棄了這樣的聖子,親手將那連天地都顫抖逃離的烈怒,就是杯中那純一不雜的,審判罪惡的烈怒,就如挪亞洪水一般(太24:37-39),鋪天蓋地、無邊無際的火湖海嘯,排山倒海從天降下,全都重重地傾洩砸向那掛在十字架上的、造天、地、海的創造主身上……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喝盡了這杯,一滴也沒有剩下。創世以來,無數的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所預表的真實情景;所有先知、祭司、君王所代表的那一位;所有的律法,所有的約、所有的預言,逾越節、住棚節、帳幕、約櫃、安息日;一切歷史事件所指向的;整本聖經的終極啟示,這一刻,全部集中在掛在十字架上的主的身上,完全顯明。

曾與父一起在永恆中的聖子,深知天父對罪的恨惡,自己要面對的並非僅僅羅馬兵的十字架,乃是要承受那所有得救之人的靈死身死永死的永火審判。這杯豈是容易喝的呢!耶穌驚恐於父對罪的無比震怒,求父把這杯撤去。神對罪的震怒連神自己都畏懼。這杯,哪裡是殉道者所面對的呢?他們面對的是身體的死,就是那至暫至輕的苦楚,和即將到來的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這裡所言並非為了輕看殉道者的信心和勇氣,而是在說,主耶穌是付了何等的重價將我們贖回來。殉道者都是我的榜樣,我切切地希望神也賜我這個恩典,有一天也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

一個人在火湖受苦到永遠的單份痛苦尚且無法想像,何況要承受的是就像天上的星那麼多數目的人在地獄裡千千萬萬倍的永火刑罰呢!若主耶穌不是神,那是如何擔負這種程度的刑罰呢?我們這被造的生命充其量不過是一條線段,即使加上火湖的日子,也不過是一條射線。主耶穌的生命是什麼?是直線嗎?是整個平面嗎?是整個空間嗎?不,主耶穌是超越空間,創造空間的,因為祂的生命是創造主的真生命,是真葡萄樹。主耶穌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捨命,經歷了極其痛苦的永火審判。這代價,足夠付清世上所有得救之人的贖價。主在即將斷氣之前,說:成了!這是一種何等的宣告!

我不配

我們沒有給上帝任何一個值得祂稱許的理由,更遑論值得祂差遣祂的獨生愛子來拯救我們。不僅沒有,我們還給了神無數個理由來使祂定罪我們:按照神的律法,你我此生犯的罪能數得過來嗎?就如詩篇所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詩8:4)”說這話的大衛王表示不理解:為什麼至高者要親自下來,為卑微到塵埃的人受盡凌辱和痛苦,只為拯救人。這是一個極深的奧祕。“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12)。”“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弗3:18),這些話,絕非不過腦子隨口而出的口號,而是極重無比的恩言。神憐憫亞伯拉罕,使一隻公羊代替了以撒,以撒可以安然與他的老父親回家。誰知道,這隻兩角扣在樹叢中的公羊竟是神自己!兩千年後的同一座山,在十字架上,聖父沒有憐憫祂在永世中所深愛的、為人背負罪孽,頭戴荊棘冠冕的聖子,而是完全按照起初的定旨(弗1:4-10),令人驚駭萬分地讓順服至死的主耶穌徹徹底底地為罪人死透了。

主耶穌的“成了!”表明挽回祭已經全然獻上。如此重價付清了罪債的主,從死裡復活,四十天之久向使徒們顯現,然後升到了高天之上。那裡何等可畏: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門(創28:17)。自從造天地以來,萬千天使天軍何曾看到有人來到那城門的面前!看哪,連他們都當驚奇:這裡竟然真的有一個人來到了門前!這真的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有身體有靈魂的人。看著祂緩緩走到城門前,堅定有力地敲門:眾城門哪!抬起你們的頭來;古老的門戶啊!你們要被舉起,好讓榮耀的王進來。那榮耀的王是誰呢?就是那萬主之主,他就是那榮耀的王!(詩篇24:9-10)坐在至高者的右邊。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9:27-28)。”“到那時,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篇32:1-2)。”

我該如何行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人若輕輕忽忽看待如此浩大的救恩,結局該怎樣呢?

“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12:28-29)

哈利路亞!